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商洛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办法(试行)

2014年04月30日 20:56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思想品德评定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在整个学习期间的思想品德进行一次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定的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全稳定,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决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②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艰苦奋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分析各种社会、人生现实问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班团活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

③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

2.学习态度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勤奋努力;按时完成各教学环节的目标要求。

②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作弊。

③坚持体育锻炼,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积极参加各种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自觉抵制低级、庸俗、不健康的文化侵蚀;具有一定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较好的心理素质。

3.道德品质

①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讲究卫生;说话和气,礼貌待人;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尊敬师长,服从管理;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团结同学,互相帮助;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②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

③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乱张贴,不在禁烟区吸烟;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不乱写、乱刻、乱蹬踩,不污损公物和设施,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④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认真搞好宿舍、教室卫生。

⑤对工作认真负责,乐于为同学服务。

二、评定的程序

1.个人总结:根据评定内容,每个学生对自己入学以来的思想表现,认真写出总结。包括个人的优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实事求是地反映个人情况。

2.班级评议:每个学生在班会上汇报自己的总结,虚心听取大家的评议意见。同学之间要真诚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由班委会、团支部对每个学生写出意见。

3.组织评定: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平时考查材料,结合班级意见,给每个学生写出评语。评语要与学生本人见面,以利沟通思想。

4.填表:填写《商洛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一式两份。统一交各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审定盖章,一份交学生处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由本学院存档。

三、评定的时间和要

1.评定时间:本科生在三年级进行,专科生在二年级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2.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是一项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实施。评定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班辅导员负责具体实施。在工作中,要做好安排和动员,并抓住时机,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特别注意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培养学生优良的思想品德。

3.各班要在辅导员指导和班主任的参与下开好班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评定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公正合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4.学生处(学工部)对各学院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促进此项工作的健康进行。

5.本办法由学生处(学工部)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