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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学生安全规定

2014年04月29日 20:42  点击:[]

 

为了加强学院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防盗防骗

1.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切勿将密码告诉他人,学生手里现金最好不超过500元。

2.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一定要把门锁好;

(2)严禁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私自留宿他人;

(3)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形迹可疑人员,如有发现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保卫处;

(4)自己的钥匙不要随意借给他人,如宿舍成员钥匙丢失应及时更换门锁。

3.发现寝室被盗应采取紧急措施

(1)门窗、柜子、抽屉等被撬、被翻动,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马上报告学校保卫处;

(2)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4.注意随身携带钱物等贵重物品的安全

(1)不要携带大额现金,在乘车、购物时应留心自己的钱物、手机等贵重物品;

(2)发现存折及银行储蓄卡丢失,应及时到银行挂失,并到就近的公安部门报案,并提供相关线索。

5.杜绝占便宜心态,防止诱骗。

二、宿舍防火

1.不私拉乱接电线。

2.日用电器不要靠近枕头及被褥。

3.坚持做到不吸烟。

4.不点蜡烛看书;不焚烧杂物。

5.室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不使用电炉、热水器、煤油炉、电饭锅、电热毯等易发生火灾的禁用物品。

7.做到人走关灯,确保用电安全。

三、防止性侵害

1.女生夜间行路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有同学陪伴同行。

2.女生不要穿过于暴露的服装。

3.不要搭乘陌生人的机动车、人力车和自行车。

4.如遇性挑逗、骚扰等利用智慧脱身,拨打报警电话,或予以制服。

5.遇异性纠缠或以谈恋爱为名进行性骚扰,要及时向辅导员、院领导反映情况。

四、旅途交通安全

1.要事先准备好零用钱,将暂时不用的钱和贵重物品放在身上或安全的地方。

2.时刻保持警惕,防止小偷扒窃。

3.重要物品的包裹随身携带,或放在自己看到的地方集中看管。

4.上下车、船不要慌张,切勿拥挤,自觉有序。

五、游泳安全

1.在校期间禁止私自下河、到水库游泳。

2.参加有组织的游泳活动时,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否参加游泳应听取医生的意见。

六、乘车安全

1.在指定的车站、候车室内排队买票、候车。

2.遵守规章,先下后上,按顺序上车,不抢坐,不扒车。

3.扶老携幼,主动让座,文明礼貌,自觉购票。

4.举止文雅,谦和礼让,不失风度。

七、步行安全

1.横过马路一定要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注意红绿灯信号,瞭望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在有斑马线的道路上必须走人行横道。

3.在繁华地段步行要走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

八、骑自行车安全

1.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方可上路。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强行猛拐,不互相追逐打闹。

3.停放自行车一定要摆放在指定地点,整齐有序。

4.把车锁好再离开,严防盗窃。

5.校园内骑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勿麻痹大意。

九、生活购物安全

1.购买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并索要发票。

2.购买食品要看产品标签、保质期。

3.用餐时要去学校食堂,不要在卫生条件差的饭馆就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4.不要轻易购买“二手货”(手机、自行车等),防止上当受骗和替人销脏。

十、避免思想方面的隐患

发现个别学生受到挫折打击后有出走、自杀、自残可能时,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学院主管领导,由院方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其家长;知情同学要采取主动想办法帮助其克服困难,消除心理障碍。

十一、律己安全

1.防止纠纷发生。遇事冷静处理,克制情绪,切勿鲁莽;语言文明,诚实谦虚,常作自我批评。

2.遇到他人打架时不围观,不起哄,不介入;尽力劝解,如无效果迅速向有关领导或保卫处报告,防止事态扩大;主持公道不可偏袒,主动提供线索、证据材料。

3.与老师发生矛盾后要注意尊敬师长,保持理智,不讲脏话,心态平和,主动检讨自己,多做自我批评。

4.遇到校外人员寻衅滋事要及时报告辅导员或保卫处,同时控制情绪,用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

十二、抵制赌博恶习

1.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充分认识赌博危害,培养高尚情操,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3.防微杜渐,分清娱乐和赌博的界限。

4.时刻把握自己,在认真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上下功夫。

5.制止举报他人赌博,树立良好风气。

十三、拒绝毒品

1.认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加强自身修养。

2.提高防御能力,不结交有吸毒恶习的朋友或听信谗言。

3.绝不因好奇而尝试毒品,以免上瘾而难以自拔。

十四、不“看黄”、不“泛黄”

1.不观看黄色录像及淫秽书籍、物品,洁身自好。

2.不传播,不制作,不贩卖黄毒。

3.对观看、传看的行为要积极举报,做到弘扬正气、打击犯罪。

十五、社会活动

1.领会和了解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含义,大学校园内不允许进行宗教活动。

2.警惕境内外反动宗教组织对我国的宗教渗透,不允许教徒在学校聚会,举行宗教活动。

3.禁止参加传销活动。发现传销活动,要检举揭发,向保卫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