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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学工程系平时成绩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4-04-04 点击数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平时成绩的管理,促进学风教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平时成绩的权重

理论课(包含随堂实验)平时成绩权重为20%,如有期中考试,平时成绩权重为10%,期中考试成绩权重为20%;独立开设实验课平时成绩权重如下:工科专业实验课平时成绩权重为100%;理科专业实验课平时成绩权重为60%。

二、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

理论课平时成绩考核通常包括考勤、课堂表现、作业成绩,若有随堂实验还应包括实验报告成绩。独立设课实验课程的平时成绩包括:考勤、课堂表现、实验报告成绩。

三、平时成绩的评定

平时成绩权重如下:

类别

理论课

理论课

(有随堂实验)

独立开设实验课

工科专业实验课

理科专业实验课

考勤

25%

25%

25%

25%

课堂表现

25%

25%

25%

25%

作业成绩

50%

30%

 

实验成绩(报告)

 

20%

50%

50%

备注

1、平时成绩各项均按百分制评分;

2、考勤:迟到一次扣5分,事假一次扣10分,病假一次扣5分,

旷课一次扣20分;

3、课堂表现用A、B、C、D来评分,A为100分,B为80分,C

为60分,D为40分;

4、作业成绩用A、B、C、D来评分,若作业次数≤7次,有一个B在满分中扣5分,C扣8分,D扣11分;若作业次数>7次,有一个B在满分中扣3分,C扣6分,D扣9分;

5、实验报告成绩用A、B、C、D来评分,若实验报告次数≤4次,有一个B在满分中扣5分,C扣10分,D扣15分;若实验报告次数>4次,有一个B在满分中扣2分,C扣4分,D扣6分;

5、平时成绩总分(百分制)=考勤成绩×25%+课堂表现×25%+作业成绩×比例%+实验成绩×比例%。

四、平时成绩的管理

1、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课告知学生该门课程成绩的评定方法和要求。

2、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全体教师务必认真履行。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告。

3、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前将学生平时成绩提交系,同时向学生所在系提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原因,由学生所在系和任课教师通知到学生本人。

4、任课教师必须如实填写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存档或保存备查。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