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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0 点击数量: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商洛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陕试研招〔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做好复试录取管理和考核组织工作,充分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安排

(一)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程监督复试各环节规范开展,及时研究并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突发情况,严格把控复试纪律,强化过程管理,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推进,切实保障招生质量与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方式

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考生,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腾讯会议软件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见《商洛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上远程网络面试操作流程》。

(三)复试分数线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6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A类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商洛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点规定的其他学术要求。

(四)复试名单

1.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并电话通知复试考生本人。

(五)复试时间及安排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调剂系统开启至4月中下旬,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调剂公告和我院调剂复试办法。

(六)复试地点

1.现场复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网络远程复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考生,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采用学院统一指定的复试平台参加复试。

(七)考生资格审查

1.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商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④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商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乡镇鉴定并盖章);⑤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⑥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电子版材料需放在一个Word文件里,以考生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命名,发至邮箱:slxyclyhg@126.com。请所有复试考生保存好上述材料的纸质原件。

(八)考生复试要求

1.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商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考生应按复试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考核,严禁手机等电子类设备带入复试考核现场。

3.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熟悉复试平台并参加复试演练,复试场地应为光线充足、相对独立、封闭安静的空间,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或旁观。具体要求参照《商洛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上远程网络面试操作流程》执行。

(九)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和外国语水平两部分。根据复试考核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含考生电子材料)和视频资料在复试结束后,报校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20分。采用自述+现场翻译的形式,测试考生口语、英文科技资料阅读与翻译能力,考查考生运用外语交流能力,包括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考生先用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然后翻译指定的英文科技段落,考官将根据整体表现综合打分。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80分。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面,综合利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总成绩权重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60% +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总成绩汇总

学院严格按照学院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名单由学院负责对外公示,并接受考生监督。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学院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2.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公布为准。

3.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商洛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商洛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点2026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二)分数及科目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6年国家一区A类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相关规定。

4.需满足学院对调剂专业的其他学术要求。

(三)调剂名单

1.学院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调剂程序

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

2.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本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内点击“同意复试”。

4.按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查看学院网站公告。

5.学院应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体检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及信息公开

1.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类型招生计划数。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取得拟录取资格,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

3.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或上报。定向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至学院后方可按定向录取。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

(3)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

(5)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7)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七、违规及复查

1.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咨询与申诉渠道

(一)咨询方式

1.联系部门:商洛学院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联系电话:曹老师18700562732、侯老师15691663019

3.联系邮箱:slxyclyhg@126.com

4.学院网址:http://hcxy.slxy.cn

(二)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等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天内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复议申请表》,并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异议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释。

联系电话:0914-3200022 刘老师、薛老师

联系邮箱:slxyyjs@slxy.edu.cn

其他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按照学校最新安排和部署实时调整。

九、其他事项

1.考生须签订《商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违规违纪及作弊行为,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复试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实行回避制度,严禁泄露复试试题及相关信息。

3.本细则由商洛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点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